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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下台負責?

 張世民

 莫拉克颱風引發八八洪災,為南台灣及台東帶來空前慘重的災害,由於政府部門救災的荒腔走板、末梢神經遲鈍麻痺及相關首長的發言不當,遭致朝野各界及災民的交相指責。這股「政治土石流」已沖垮政府的形象,讓人民發現政府救災系統是如此脆弱不堪一擊,對政府的信心也隨之破產。

 

何以如此?顯然中央政府的指揮中樞自始就在狀況外,危機處理的機制與能力幾近失靈,地方政府更是完全招架不住、不知所措,可憐的災民只能眼睜睜地被洪流沖走,家園及無數居民也被土石流淹沒。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到底誰該負責?又引發朝野的口水戰。

 

如果把政府比作一個企業組織,這次政府處理莫拉克風災第一時間的反應及危機處理,許多企業界高階主管看在眼裏,不禁搖頭,直呼不可思議。

  

權責分明

 

如果一個企業的負責人或部門主管,在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局或意外事故時,沒有立即應變的能力,未能掌握防災、救災及危機處理的重點,把損害降至最低,不是致使企業面臨倒閉歇業的危機,就是負責主管應立即被撤換或自行去職。

 

無論是政府或企業組織的運作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充分授權、分層負責」及「權責相符」,而且是有權力的人就要負責任;權力愈大的人要負愈大的責任。根據此一「責任政治」、「責任企業」的原則,誰該負責的責任歸屬,就很容易釐清。

 

其次,凡是有支領酬勞的相關人士,就要負起應負的責任。換言之,政府部門凡是領納稅人薪資的人,就要負起政治與行政上的責任;在企業組織,有支領薪資或勞務酬勞的人,就要負起責任。相對而言,無給職的顧問、義工或志工,當然無需負責任。

 

再者,有課以職務專屬職稱者,就要負起職務上應負的責任。例如在政府部門,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水利署長、縣長、鄉長等職務,在其位就要謀其政,各司其職。同理,在企業組織,董事長、總經理、經理、主任、專員,也各有其明確地職責劃分,各負其責。

 

最重要的是,在意外及危機發生時,無論是政府部門或企業組織,都要建立一套危機處理機制,那些危機狀況要由那些人負責,要執行那些標準作業程序(SOP)?加上上下垂直指揮系統的暢通無阻,左右橫向連繫、相互支援的滴水不漏;一旦意外及危機發生時,以上有權責的人可立即各就各位,迅速按照SOP採取危機處理行動。

 

凡是未確實執行職務,未按照SOP執行危機處理者,就要追究其職務怠惰或廢弛職務的責任。但在意外及危機發生時,第一時間不是交相指責,追究責任,而是先進行危機處理及損害控制,並在最短時間內將危機解除,才是上策。

  

誰是沒有罪的

 

聖經裏記載一個故事,有一天,文士和法利賽人(當時的宗教領袖)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叫她站在人群當中,並對在場的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捉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要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當時,文士和法利賽人說這話,是別有心機,乃要試探耶穌,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聽了他們的指控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文士、法利賽人和圍觀的群眾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位婦人仍然站在原地。耶穌就開口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婦人回答說:「主啊,沒有!」耶穌當下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當朝野、社會各界及災民競相指責政府救災不力時,政府是該罵,是該負責任,但指責政府的人,難道都沒有一點責任嗎?是誰在製造汙染,釀成溫室效應?是誰破壞大自然的水土保育,造成大自然的反撲?當政府官員救災不力,人民可以叫他們下台負責。但當人民發現自己才是災害的元凶時,是否也能叫自己下台負責?耶穌固然寬容世人,不願定世人的罪,但耶穌也希望世人:「去吧,從此不要再破壞大自然了!」面對八八洪災,誰該下台負責,實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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