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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家規
 
蘇文安
讓孩子參與制訂規定條款及獎懲辦法的家規,才是能有效執行的家規。」
 
有一回到外地教課,住在一對有四位男孩的夫婦家。出乎意料之外,雖然他們家老大才十四歲,老四才六歲,裏裏外外卻井然有序、清清爽爽,不像有些家庭只有兩個小孩,已是兵荒馬亂、鬼哭神嚎。
 
我連忙請教秘訣。他們指著廚房牆上一塊牌匾,告訴我:「徹底執行這十條就行了!」我立即掏出隨身小記事簿抄錄下來。
 
原文是英文,其中好些詞彙可以有好幾種解釋,我確認了主人的原意後,試譯如下:
 
 
   Home Rules  家庭公約
 

   If you sleep on it, make it up.  自己睡過的床位,自己鋪好。

   If you wear it, hang it up.  自己穿過的衣服,自己掛好。

   If you drop it, pick it up.  自己掉落的東西,自己撿好。

   If you eat out of it, put it in the sink.  自己用過的碗盤,自己收好。

   If you step on it, wipe it off.  自己踩到的汁液,自己擦好。

   If you open it, close it.  自己打開的櫥櫃,自己關好。

   If you empty it, fill it up.  自己用光的東西,自己填滿。

   If it rings, answer it.  如果電話鈴響,就接起來。

   If it howls, feed it.  如果幼兒哭叫,就餵飽他。

   If it cries, love it.  如果有人傷心,就關愛他。
 
 
當然,這十條公約是他們全家一起討論、制訂的,而且附有獎勵和處罰辦法。我根據自家情況稍加調整後如法炮製,果然效果非凡。
 
近三千年前,有一位父親如此勸勉:「我兒,你要遵守我的言語,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箴言七章1節)願我們也成為有智慧、有生命影響力的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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