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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話的人
黃迺毓

不管做甚麼,只要是上帝交在我們手裏的,都要忠心去做。」(James Outram Fraser, 1886~1938) 

莫小弟是僳僳人,住在雲南的小村子裏,父親是點心師傅,他常隨父親去市集賣點心。一天他看到一個外國人,感到很稀奇,正好桌上的東西被驢子撞倒,混亂中莫小弟私自帶走一本小冊子,回家給爸爸看。過幾年,他又遇見那位外國人在拉手風琴,當他邀請大家信耶穌時,莫小弟的父親竟然篤定的回應,並且請他來家中作客,他們才知道他的名字是富能仁。莫小弟擔心富能仁知道他偷了小冊子,但發現那原來是聖經。富能仁在雲南山區傳福音,不畏艱難,他又蒐集村民的「話」,以拼音記錄下來,研發出一套「富氏文字」,用來翻譯聖經。  
 
沒有文字的民族
 
   僳僳人是邊疆少數民族,只有語言,沒有文字。小男孩的父親認得一些漢字,喜歡讀書。或許因為父子情深,使得孩子在偶然的機會,撿到一本小書,就不告而取的拿回去給爸爸。幸好那不是壞書,而是無價的聖經,而爸爸也讀出心得和興趣來,看在孩子的眼裏,一定也在不安中竊喜吧?
 
富能仁又是何等人呢?原來他是英國宣教士,年輕時就立志到中國傳福音,他在雲南山區獨來獨往,大家都覺得他是怪人。中國幅員廣大,他為甚麼挑那麼偏遠而且沒有白人去過的地方呢?因為他很清楚那是上帝的心意,所以一到雲南就愛上了那裏的人。
 
雲南雖然山明水秀,但是生活條件比較落後,他安之若素。他的「道具」很簡單,畢竟從英國到雲南,一路飄洋過海,翻山越嶺,除了「必要品」,無法多帶行李。他穿的是當地人穿的衣服,吃僳僳人的食物,他未試圖讓當地「國際化」,反而讓自己「本土化」,他融入   僳人的生活,即使身體經常因水土不服而有病痛,也曾多次被敵意對待,但是他無怨無悔。
 
聖經是神的話,神的話大有能力,上帝要拯救人,透過聖經跟人說話,而且會用很特別的方法。當時雖然僳僳人都不使用文字,偶爾遇見一兩個識得漢字的僳僳人,福音的種子就種下去了。有趣的是,這本聖經小冊子不是經他親手送給莫先生的,而是透過莫家的兒子,而且莫小弟也不是光明正大的得到聖經,而是順手牽羊。雖然如此,傳福音的目的還是達成了。  
 
將語言變成文字
 
富能仁不但將漢字聖經帶到那窮鄉僻壤,還將僳僳人的語言用英文字母拼寫下來,後來編成   僳文聖經,讓僳僳人可以用自己的語文讀神的話。他也是個出色的音樂家,在路途中沒有設備和器材,他就讀樂譜。音樂天賦不但讓他能彈手風琴、唱歌,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拉近與人的距離,或許也因靠著絕佳的聽力,學語言時更能掌握。
 
富能仁是個特別能忍受孤單的人,身邊大多時候沒有能說英文的同伴,所以中文學得特別好,還能懂文言文呢。他孤單而不寂寞,因為他內心裏,上帝隨時隨地與他同在,上帝是他的上司、同事、家人、朋友。
 
富能仁廿二歲到雲南,四十二歲才結婚,五十二歲因瘧疾而過世,他的生命雖然不長,但是所留下的「產業」卻很豐富。他的一生換來的是留在山中千萬的信徒,和許多自立自養自傳的教會。
 
書名「偷話的人」是指富能仁記錄了僳僳人的話,但是似乎也可以指莫小弟,他偷了上帝的話。這兩位堪稱為「神偷」,你說呢?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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