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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故事】

生命中的天使

王碧華口述

碧華(右) 與帶領的婷婷  我的父母是基督徒,都在法院工作。十幾歲時,我們家從嘉義搬到台北,那時我進入教會,也受了洗;但考上台中商專後,到台中讀書就不再有教會生活了。

婚後夫家都是拜拜的,因此我跟神的關係也漸行漸遠。直到孩子出生,因為教會就在隔壁,我才又重新踏進了教會。那時我在台北開了一家「大時代英文補習班」,生意非常好。我跟一般人一樣,所追求的就是賺錢,開補習班的確也賺了不少錢。後來因老闆被倒債,補習班才收起來。

為孩子移民加拿大

我們在一九九八年移民到加拿大,我和丈夫從此開始過退休的生活。以前在台灣覺得還有錢,但到加拿大後就像三等公民一樣,因為沒有其它收入,只用積蓄生活。那時我沒體力去工作,經濟上雖不求人,但渾渾噩噩地過日子,到最後精神壓力太大,都要靠吃鎮定劑才能入睡。

移民加拿大,最大的意義就是為了孩子的教育。我們把兩份工作辭掉,犧牲這麼多,總希望從孩子身上能得到相對等的回報,但沒想到孩子正值青春期,最後這也成了我們母子常爭鬧的原因。現在回想起來真的不值得,我不該為誰而活,一旦為誰而活,我就希望從對方得到相對等的回報,但結果常是失望的。

二○○七年因母親得了胰臟癌,我回台灣照顧她。這時我也回到中壢的教會聚會。基本上我只相信神,不想跟人有太多的接觸,因為我認為人太麻煩了、有太多的問題。

有一天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有人可以在電話中教我讀聖經,於是我打了電話去。對方是一位牧師,約我在電話中一起讀經。一開始我只想敷衍,但一次次地在讀經中得到改變,讓我有許多新的思維。我不知道世上怎有這樣的牧師,會用電話來幫助人,而且還樂此不疲。因著每週跟李牧師在電話中讀經禱告,神的話語也成了我心靈上最大的滿足與安慰。在這幾個月中,我常是左手拿電話筒,右手拿筆,把牧師對我的教導都認真抄下來,之後再跟丈夫分享。

改變自我中心的觀念

不知不覺這樣的讀經改變了我,其中最大的就是我相信神能改變人。以前我知道人有許多問題,不是誰能改變的。我也覺得聖經只是一本普通的書,沒有什麼了不起,但仔細讀了三個月後,上帝讓我認識聖經裡有什麼,而且還可以解決我生命的根本問題。

我生命的根本問題是只管自己,不管別人;我是一個典型自我中心的人。然而從牧師的口中我知道自我中心是沒有出路的。被聖經潛移默化之後,讓我有很大的翻轉,也開始去關心別人了。照著牧師所帶領的方式,我也帶領了我的朋友婷婷。那時她正陷婚姻之苦,暴瘦了好幾公斤,我告訴她:「人沒有辦法安慰妳,道理大家都懂,但就是做不到;唯有神能幫助妳走出困境。」我教婷婷讀聖經和寫靈修筆記,現在她寫得比我還好、追求的態度也比我認真。當我看到婷婷跟我都被神改變了,我的喜樂真不可言喻,不是用賺多少錢可以形容的。

以前我們見面時,無話不談,但多半都是談屬世的享樂,現在我的價值觀改變了,我不再用名牌。我告訴婷婷:「認識耶穌後,我的臉就是名牌。」婷婷跟我相識三十年了,她能見證我的改變是真的。

我邀婷婷每週到我家來聚會,同時也邀住戶朋友一起來聽我們分享聖經。我用這方式幫助她們認識神。當我這樣去關心她們時,我的注意力就不再對焦於自己,而是在別人身上;漸漸地,我脫離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此時的我可以花錢、花時間在別人身上,這是以前很少發生的。

過去我覺得人就像刺蝟一樣,彼此最好保持距離,以策安全;但聖經改變了我,正如哥林多前書十章廿四節所說:「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明白神的話之後,我願意做一個討神喜悅的人。因此,神破除了我從前「人很麻煩,像是刺蝟一樣」的錯誤觀念。

用生命影響生命

現在我最喜歡的就是讀聖經,並與人做朋友,從中帶領他們信主。當我這樣去讀、去行之後,我跟人的關係都不一樣了。聖經改變了我的一生,這樣的改變,也同時影響了我的其它方面。

時間是加深習慣的催化劑,人是所有習慣的總合;我有怎樣的習慣,也會形塑我成為怎樣的人。過去的我對人很冷漠,但神藉這位牧師——像是神差來的天使一樣,進入我的生命,陪我一段時間後,讓我看到自己的問題。被神改變後,我也期許要用這樣的生命去幫助那些在困境中無法走出的人。

有了李牧師的榜樣,我也決定不求回報地做在另一個人身上。這一切都是神給的,都是神的恩典,原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希望它如何降臨在我身上,也能降臨在別人身上。

人不能自絕於關係之外,生命也在相互影響中前進。我已得到這恩典了,所以也要白白捨去。這樣的捨去不會使我減少,反而變得更多,因為它會以另一種方式、在另一個地方、另一個人身上繼續發揮影響力。(李鴻志 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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