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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者】

如何在錢財上得勝

洪英正

其實要在錢財上得勝,當一個手潔心清的人不是一件易事,主因在於人需要生存、好的生活條件、尊嚴、追求自許的人生目標等,而這一切都需要以「錢財」為條件,有言曰:「錢,雖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正是此意。

古人說:「殺頭的買賣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又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在都強調「錢財」是一項很難超越的誘惑,古往今來因為錢財而身陷囹圄、身敗名裂者,不勝枚舉,讓人每每想起金錢的「顏色」時,不禁搖頭三嘆,令人又愛又恨!

或許有人說既然錢財這麼麻煩,那少碰就好了。沒錯,這或許是一種治標的方法,因為眼不見為淨,若能不經手錢,「心生邪念」的機會就會少些,確實是一種「隔離」的作法,但卻不能說是最有效的方案,因為所謂「酒不醉人,人自醉」,可見錢財此等身外物並非真正導致人產生遐思、迷惑的底因,根本原因還在於人自己的心態、個人的價值觀,但人的「誠意、正心」並不是一蹴可及,所以如何做到「富貴不能『淫』」才是面對錢財的真正考驗。

   究竟要如何在錢財上得勝呢?當然,有正確的金錢價值觀是絕對必要的,但除此之外,提供幾個可操作化的觀點供大家參考:

一、要遵守公開與揭露原則:任何事情若能公開、揭露,通常就比較容易符合倫理道德的界線,傳道書十二章十四節:「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可見任何一件事只要不隱匿、不撒謊,表裡一致,就比較符合「光明正大」的尺度。而對於錢財的事亦復如此。例如夫妻間財務要透明,所得的每一毛錢、花費的去處、擁有的財產等沒什麼不能讓彼此知道的,因為二人婚後是一體的,自己需要跟自己隱瞞,捉迷藏、躲貓貓嗎?同理一個負責公司財務會計的人,若需要搞兩套帳、三套帳,常常虛報、浮報、自肥等,試問他能揭露、公開嗎?所以學習並建立公開與主動揭露的錢財活動,是避免讓自己陷入試探與迷惑的有效方法。

二、要有人督導、稽核:讓錢財的事成為一種「被幫助」、「被支持」的事,能這樣就代表自己能謙卑、承認自己的有限與軟弱,所以不介意,甚至是歡迎別人給建議、提供指導,破除「當局者迷」,這種藉助外力給我們提點是很有效的。目前企業常推動內控稽核及公司治理等程序,正是一種避免「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的方法與程序,畢竟人都不完全,無論是在聰明、思慮、道德上都是如此,所以讓別人給我們意見。例如做妻子的提醒丈夫說家裡3C產品買太多了、公司稽核人員發現有部門物資未做盤點又花錢購置,提出改善建議等等,都可以避免錢財上的浪費與不當應用。

三、要有管理的制度與程序:建立制度的目的是「防弊」多於「興利」,有了制度,無論是帳務、申請、核銷、投資、預算決算等等,都會讓參與其中的人知所當行,不致任意妄為。例如有個單身漢給自己一個規定,就是每個月頂多吃四次大餐,每次開銷在六百至一千元間;同樣,另一個單身漢卻沒限制,常常朋友一邀,就荒宴縱情,開銷無度。試問在一段時間之後,誰比較容易為自己安身立命?誰比較容易讓自己陷入錢財的困境與試探中?相信答案不言可喻。

四、要有用錢的目標與計畫,不讓錢變成「死錢、囤錢」:儲蓄是美德,但儲蓄是為了必要的花用或投資目標。例如企業想要研發新產品、有一家人想要買大一點的房子等等。什麼時候人容易被錢挾制呢?那就是單單被錢滿足的時候,弗爾丁說:「如果你把金錢當成上帝,它便會像魔鬼一樣地折磨你。」所以勝過金錢的必要作法就是知道用錢的目標。當代許多具社會責任觀的企業家,共同的特徵就是賺了錢卻不休止地捐出來作社會公益。例如擁有商業帝國般的全球性「免稅購物連鎖店」DFS(Duty Free Shoppers)的「隱士型」慈善家查克•費尼(Chuck Feeney)創立了擁有八十億美元的「大西洋慈善基金會」,他預計在二○一五年前要將錢捐光,在媒體追問他為何要如此行時,他說:「因為裹屍布上沒有口袋。」一個懂得用對錢、把錢用對的人,是不會被錢控制的。

五、謹守「夠用,不多要」的原則:馬太福音六章廿一節:「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可見錢財一上心,人就容易被挾制;許多人喜歡玩投機活動,結果整個人日思夜想、魂不守舍,不管是玩六合彩、股票期貨、賭局,心思意念全在股市盤勢或賭盤上,其結果就如義大利的俗諺:「金錢與貪慾,是最無道德的惡魔」因為它會叫人失去自己、理性,也失去情感。瑞典企業家諾貝爾為此做了最好的詮釋,他說:「金錢這東西,只要能夠一人的生活就行了,若是多了它會成為遏制人才能的禍害。」腓立比書四章一節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給我們在與金錢的關係上做了很好的註腳。

六、永遠不要忘記,錢財是身外物,但卻是神的權柄與恩典:約伯記一章廿一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所以我們要敬畏神,因為「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命記八章18節) 許多人不以敬畏神為正道,反倒依賴自己的聰明與力量,認為只有靠自己才能擁有錢、才能賺大錢,最終卻是空手而歸、一無所得。錢財雖是身外物,但神卻樂意賜福於人,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七節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所以勝過錢財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要對準焦點,重點是敬畏神、信任神,不是倚靠神所賞賜的錢,而是要倚靠錢財的創造者,我們的神。

廿一世紀是個物慾橫流、人心浮誇的時代,如何能真正勝過錢財慾望的漩渦,是一大考驗,但也是我們是否能靠著信仰而得勝的見證機會,盼望以上六點能身體力行、心思儆醒,相信必能為我們在世上打美好的仗添加更多祝福與恩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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