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故事】

在後的要在前——吳萬吉的生命見證

採訪/李鴻志

  吳萬吉夫婦.jpg有人說:「人生七十才開始。」但不信耶穌,永遠沒有最好的開始。吳萬吉七十幾歲才信耶穌,但信耶穌之後,卻帶給他前所未有的光明。

五十幾年前,吳萬吉從師大教育系畢業後就放棄教職,進入外商工作,因為當時的薪水比老師要高四倍。他很高興能在工作領域上發揮所長。他也像一般人一樣,追逐幸福人生,與妻子育有一男二女,擁有小康美滿的家庭。

尋求脫困四處拜

  但不幸地,一九九九年他的妻子罹患了怪異的皮膚病「天疱瘡」。那種病只有一種藥可以醫就是類固醇,但一天要吃十幾顆。因此,一年多後妻子離世,讓萬吉感到非常的失落。

  那時若有人勸萬吉信什麼、拜什麼,他都會去,因為生命中的好伴侶離世了,任何可以幫助他脫困的,他都會嘗試。後來,他選擇去法鼓山皈依佛門,也擁有了自己的法號。每週他會抽一天的時間去打坐、修禪,讓心靜下來,沉殿一些問題,好找出解決之路。

  三年後,經由萬吉同學的介紹,他認識了春霞。他們都是喪偶之人,可以相互慰藉。春霞是基督徒,萬吉是佛教徒,若要生活在一起,信仰必是磨擦的來源。春霞送萬吉一本聖經,但萬吉看到創世記,認為神的創造或神蹟,簡直是天方夜譚,完全不能接受。

接觸信仰正面回應

  後來他們結了婚,萬吉跟春霞一起去教會,但像鴨子聽雷一樣,他什麼都聽不懂。當時萬吉只是純粹陪妻子去做禮拜,去過聖誕節的朝聖之旅而已。

  五年前,透過馬偕院牧部美枝姐妹介绍,讓春霞帶萬吉去台北康華禮拜堂參加「樂活饗宴」。那是某種餐會型的聚會。可能是講員講的較淺易懂,萬吉就連續參加了五週。到了第六週,他們一起到河灣渡假村去過夜聚會。那一夜,帶領者設計了「認罪時刻」,在一些實物,如石頭、樹枝……前放了紙牌,寫著驕傲、貪心、說謊、偷錢、淫亂、誹謗等罪,若有人承認有這些罪,就拾起實物放在一個袋子內,然後走到用燭光排成的十字架教室前。如果願意向神認罪,並求祂赦免,就將袋子放到十字架內。經歷了這震撼的一夜,萬吉的心起了不小的漣漪,才對信仰產生正面的回應。

憑教學訓練講聖經

  連續參加了六週聚會後,萬吉開始固定去教會,並參與週間的小組聚會。在小組中,他們討論到羅馬書和約伯記,萬吉聽不懂。後來有一天,小組長邀他分享三週後的內容。萬吉從沒認真看過聖經,也未受洗,怎能分享呢?但在小組長一再地鼓勵下,他答應了。由於過去曾受過教學的訓練,且凡事都很認真去做,結果那次的分享,讓大家都大感意外,一個慕道者竟能將約伯記講得這麼好,這鼓勵了萬吉,也在他心中埋下了信耶穌的好種子。

這次分享開啟了他對教導聖經的熱忱,後來他又被邀去分享「聖經八堂課——聖經的地理環境」。他加添了動畫讓簡報更有變化,表達也很深入淺出,因而再次得到教友的肯定。

勤讀聖經明真理

  有一次,萬吉聽教會忻長老講解使徒行傳,他用十個字來總結那一章的重點。這激起了萬吉的心,讓他開始嘗試用七言古體詩來寫每一章的重點。每章用廿八個字描述,每字必是再三咀嚼而得。萬吉的弟弟是古體詩專家,也指導他該如何修正。這樣,神把這感動放在萬吉的心中,他就繼續寫下去。

  那時,萬吉還沒受洗,卻很想完成這事,因此努力讀聖經,平均一天花四、五個小時。這使他對聖經的真理越唸越明白,他也從神得到啟示,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是人類的救主。

正如創世記的七言古詩,第一章他寫:「萬物起初神創造,日月星辰晝夜繞;飛禽走獸蔬果就,依主形像人塑雕。」第三章寫:「再三引誘禁果沾,懷胎降誕苦處伴;劬勞終身辛勤繫,付出代價伊甸趕。」第五章寫:「亞當家譜源頭尋,冑裔長壽千歲臨;與神同行翹楚嶄,閃含雅弗挪亞欣。」就這樣,萬吉很有毅力地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就如詩篇有一百五十篇,每篇都寫四句,尾字都不同,所以光是詩篇就有六百個押韻卻無重複的韻腳。

信主後人生有目標

這跟以前讀佛經完全不同,佛經用了很多梵文,而且藏經甚多,難以理解;但聖經只有一本,而且深入去讀,讓萬吉明白聖經是神啟示的,他也能跟神直接禱告。因此,寫作一年多後,頑石點頭,他終於受洗歸主了。

  人生要有目標,才不會使退休生活留白。萬吉的目標是完成聖經一千一百八十九章的古體詩,所以只要跟這目標有關,對他都是一種助力。五年前有一天,教會的弟兄介紹他參加BSF英文查經班,他持續參與至今。過去無法釋懷的問題,藉此研經讓他明白了。以前他認為沒有親眼見到神蹟,絕不相信,後來看到多馬也有類似的問題,多馬說:「若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八天後,耶穌向多馬顯現,不但邀他來摸祂身上的釘痕,並且告訴他:「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廿章29節)

春霞與萬吉結婚七年了,她說:「萬吉信主很晚,要更加努力,才不致辜負神給他的恩典。」到了晚年才找到人生目標,對萬吉而言不算太晚,因為只要方向正確,以他的嚴謹和毅力,必要證明耶穌說過的話:「在前的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馬可福音十章3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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