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海人生】

我知誰掌管明天

海蘭

     《我知誰掌管明天》是首詩歌:「……我不借明天的陽光,因明天或不晴朗,我不要為將來憂慮,因我信主的應許,我今天要與主同行,因祂知前面路程。……我不知明天將如何,或遭遇貧苦飢餓,但那位看顧麻雀者,祂必然也看顧我,祂是我旅途的良伴,縱遭遇各樣災害,我救主必與我同在,……有許多未來的事情,我現在不能識透,但我知誰掌管明天,我也知誰牽我手。」藉由每句歌詞,阿榕深深體會:在逆境中不要絕望,主一定會安排一個轉機來幫助她,只要一心仰望祂。

  阿榕的生父在台北經商。母親是農家女住新竹鄉下,家裡有四個女兒,母親是老么。曾祖母的兒子很早就過世,買了她生父作孫子,為綿延後代給母親做媒並招贅在家。但生父太大男人主義,母親對他不滿意,兩人就離婚了。

  母親再婚時她才一歲多,和繼父生活在一起,沒有特別的感情,也沒有特別的衝突。但,小學五年級時發生一件令她畢生心痛的事,促使她離開母親家到了生父那裡。

險遭繼父侵犯

  十一歲的女孩正是發育的年齡,那年農曆年期間母親去阿姨家幫忙做年菜,晚上趕不回家,她帶著年幼的弟弟同睡。半夜發現繼父爬上床,令她驚嚇不已!繼父騙她說外面有小偷,要來保護她。第二天晚上,繼父又來摸她,她嚇得大哭,被繼父捂住嘴,且拉開床邊抽屜抓出一把鈔票要塞給她。從此,她天天懷著忐忑不安的心,不再與繼父正眼相看。

  為怕繼父再來侵犯,她每晚都穿著兩條長褲入睡;當繼父脫下她的外褲時,她就會驚醒。雖然繼父從未得逞,但她越長大越覺得一定要告訴母親。說過之後,母親找來外公和族裡長輩用扁擔狠狠地抽他,並警告如果再犯就移送法辦!好長一段時間繼父不能走路,卻也無法消阿榕心頭之恨!

無法忘懷與饒恕

  小學畢業就去跟生父在一起生活。思念母親加上新家庭成員的排斥,她日日以淚洗面。結婚後回娘家探望母親時,也不敢抬頭看繼父;因母親經常以此說事,並威脅要告訴他們的子女。由於一向與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相處融洽,她總是以可能造成人命傷亡的理由勸母親不要再提這事,就這樣深埋在心底,一直無法放下。

  信主後,她求主讓她能饒恕;只要繼父對她表示愧疚,跟她道歉,她就願意放下。

神聽禱告得拯救

  她心臟不好,炎熱的夏天從不敢回台灣,但去年六月她回到台灣三個星期,七月回老家三天見到繼父,她迫切禱告,求主為繼父安排一個跟她認錯道歉的機會。其實從母親過世之後她就很少回去,上次回去已是四年前的事。近年來常在心裡想著,人生沒有幾個四年,下次相見不知何時?終於,第三天晚上繼父晚睡,要她先睡,她仍繼續禱告。忽然,繼父把電視音量放低,眼睛正對著她說:「感謝妳在我這輩子,沒有在我兒女面前說出我犯的罪,保留了我在兒女跟前的顏面!」此話一出,兩人同時哭了!她當即感動萬分,知道神聽了她的禱告,拯救了他們!九十高齡的繼父,在她回美後短期內即安然辭世。

神的應許不落空 

  過去,她抱怨自己的命運,信主後卻能從感恩的角度回顧過往每件不幸的事。神賜給她一位好丈夫,他給她的愛,使她對人生重新燃起希望。雖然先生於五十六歲罹癌辭世,神卻安排她跟女兒女婿全家生活在一起,過著含飴弄孫的幸福日子。她天天祈求耶和華賜給她健康的身體、充足的體力、充實的生活。因為祂說:「凡勞苦担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她相信,神的應許絕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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